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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厅召开全省交通项目前期工作会议


 
        10月31日,为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围绕卢展工书记批示的“一通百通海西先行”学习实践主题,抢抓国家政策机遇,按照省政府10月27日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题协调会精神,省交通厅召开了加快全省交通项目前期工作专题会议,全省各设区市交通局(委)、沿海各港口(港务)管理局,厅直属有关单位及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厅、水利厅、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等省直相关部门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家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座谈会主要精神。各设区市交通、港口管理部门分别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了对加快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许莹、吴庭锵副厅长分别就加快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水运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李德金厅长就加快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提出了九点具体意见:

 

        (一)细化年度计划、工作计划。对今后五年计划进行认真细化,切实落实到具体项目。高速公路明年要确保6个开工项目、3个力争开工项目;普通公路要确保完成国道路面改造258公里、356万平方米,建成农村公路4000公里;港口建设项目共66项,计划完工19项;运输枢纽建设要加大力度。2009年的计划,必须在2009年全省交通工作会议上正式确定下发。

 

        (二)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一要坚持和完善高速公路建设“以地市为主”和运营“省统一管理”的经验,继续发挥我省高速公路前期与建设体制的优势,进一步调动省、市各方主动性和积极性;二要不断拓宽筹融资渠道,落实项目资本金。细化资金拼盘方案,以多争取国家补助、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我省高速公路建设、搭建或完善投融资运作平台、适当举债、争取国债资金、争取国内外金融机构加大支持、盘活存量资产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落实项目资本金。省厅和省高指,近期要重点细化资金拼盘,优化筹资方案,降低筹资成本。三要建立交通项目分级分类有序推进工作机制。高速公路项目和普通公路、港口中的重大项目,要抽调人员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落实责任分工,重点跟踪项目的前期工作、资金拼盘、征迁、环评、工程质量监督等主要环节。设区市可根据实际,按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港口项目类别成立工作班子,抽调专职专业人员,分别集中归口推进前期工作。四要简化程序,行政提速。进一步简化前期工作在交通系统内部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各阶段一次性办结,重大项目要特事特办。探索建立省、市或市、县合署联合审批机制;探索市、县一揽子审批农村公路等项目,全力加快审批。

 

        (三)明确省、市前期工作责任,合力推进。高速公路方面,省高指要全程介入协调。其中,国高网前期工作由省高指为主;海西网项目以设区市为主,其中跨设区市项目由省高指协调,确定各设区市各自为主推进的前期工作内容;地方高速公路项目,由设区市为主,省高指配合,必要时出面协调。普通公路方面,国道改造由省公路局和设区市交通部门共同推进。各设区市交通局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前期、抓报批。港口航道方面,发挥省属国有企业等龙头企业的调控平台作用,立足全局、有机整合,推进港口成片规模开发水平;对暂缺项目业主的“两集两散”规划范围内成片推进的码头航道项目,省、市港口部门可先行开展前期工作。设区市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切实负起责任,加快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进度。

 

        (四)落实项目前期经费。对省、市共建的高速公路项目和省级层面着力推动的省道、水运项目前期经费,我厅将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各设区市、项目业主也要采取有效措施,相应配套。港口项目前期经费由业主承担,暂缺项目业主的“两集两散”码头航道项目可由省、市港口管理部门适当补助。各设区市规划的项目由设区市承担。

 

        (五)要把好前期工作质量关。各级交通部门要在前阶段做好发展研究和规划编制的基础上,认真把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质量关,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前期工作,改变重规划、重计划、轻项目、轻落实的做法,为整个交通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六)以干促上,加快建设。对省级层面上符合规划的交通重大项目,只要省内程序完成,基本上达到开工条件的,就抓紧开工,全面加快项目进度。计划后年开工的,明年第一季度就要落实前期审批工作;计划明年一季度开工的项目,若条件成熟,力争在年底开工,明年再补列进计划。

 

        (七)建立激励机制。可参照农村公路“一县一议”的某些成功做法,加大对省道、县道改造的补助力度。省厅要研究提高补助标准与鼓励加快建设相结合的具体办法,完善激励机制。

 

        (八)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各级交通部门要主动与同级的发改、财政、国土、环保、林业、水利、海洋、等部门多沟通,主动与相关部门衔接重大项目的立项、今后几年的用地需求、项目环评、海域使用功能规划调整、资金需求及资本金落实等环节问题。

 

        (九)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各级交通部门都要主动向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及相关司局多沟通、多汇报,争取国家部委对福建交通在项目、资金、政策上多倾斜、多支持。近期要多跟踪,争取尽快将国家部委给予福建交通的政策支持落实到具体的计划和项目上。同时,充分发挥驻京前期工作小组的作用,加大跟踪力度,切实加快我省交通项目的报批进程。